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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城恋曲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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烂尾作品

-----正文-----

01.

十二月的北京,风和人群都在疾走,风将身体的一部分送进人们衣服的缝隙。朱星杰把敞开的羽绒服拉紧,叹了口气继续往前走,他感受到风在他脸上摩擦,不仅是脸,还有耳朵。随着风擦进耳朵的笑声在风声里显得突兀。朱星杰止住脚步,他感到心跳要把自己噎住了。朱星杰笨拙的回身,看到一个扎着脏辫的小孩在和朋友说笑。“真像啊。”朱星杰想。他暗自嘲笑自己。然而,随着风掀起的不只是头发,还有那快要把自己烫着的记忆。

朱星杰父亲是七十年代个体户,那是个五年一变样的年代。所谓抓住时代趋势的人,讲的就是他父亲。66年至76年间,朱星杰父亲奇特的娶妻,生子,丧偶。朱星杰的母亲是知识分子。

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是什幺样子的呢?

那是1987年,高考恢复的第十年,朱星杰结束初中生活,踏进高中的大门。作为先进阶级的朱星杰父亲,将白手起家的小面店做成了街道里的大饭店。朱星杰比起那个年代其他人生活更为富裕。可以说衣食无忧。所以一辆自行车的要求并不夸张,即便学校就在街道桥对面。而朱星杰记忆里的王琳凯便从这辆自行车开始。

朱星杰第一次见王琳凯是在学校车棚,王琳凯穿着一件白色衬衫搭着一条喇叭裤从围墙外翻进车棚,白色的衬衫上污迹斑斑,发丝上沾着肉眼可见的泥巴,显然不是高中生,起码不是在读高中生的样子。朱星杰被他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,但这并不是因为害怕他,只是单纯的被吓到。有点慌张地解开自行车的琐,不小心将旁边的车碰倒,靠在墙根的王琳凯微微擡头,“嘘"他喘着气虚弱的发出声音,眼睛并没有看着朱星杰,只是擡头。围墙外传来人声 “人呢?这都能跟丢?”朱星杰瞥见王琳凯脸上血迹,心下感叹自己倒霉遇到混混了,他急忙扶起旁边的车。王琳凯靠着墙起身走向他。九月份的太阳在南方的四点算不上热辣,即便是这样温存的阳光打落在他背上,汗还是不停的流。迎着光走的王琳凯微微蹙眉,搞不清是对他,还是对阳光,“靓仔,带我出去呗,不然我要被保安抓了!”学什幺香港人喊人靓仔,朱星杰想。这幺想着,看见王琳凯朝他笑,他觉得很耀眼,搞不清楚是王琳凯的笑,还是阳光。可是阳光在背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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