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「喜欢」对我来说是一种目的,是一些经历的终点,是一个必须的结果:我曾经喜欢过你,我已经喜欢上了你,我会喜欢你的……只要这就够了,真的。
(1)
日记。
某年某月某日,雨。
我写了一封信。
拜启,三年后的自己。
透过那厚实的外包装,还能隐隐约约地看见,在收件人的那栏上,写着我自己的名字。
它被塑胶袋和档案袋反复包裹,最外面还缠着一圈又一圈的胶带,埋在我第一眼就看中的位置里。
但在挖坑的时候,我找到了另一封信。
它被塑胶袋和档案袋反复包裹,最外面还缠着一圈又一圈的胶带,埋在我第一眼就看中的位置里。
透过那厚实的外包装,还能隐隐约约地看见,在收件人的那栏上,写着我自己的名字。
拜启,三年后的自己。
破了个洞的信封里,有一只又白又胖的虫子。
「信里写了什幺?」
我合上了日记本,将它递交回了会长手里。
「你为什幺还活着呢?」
开玩笑似的,会长把那本黑色封皮的日记塞回了书包里。
「那幺,今天就到此为止吧。」
她收拾好东西,自己起身走到了门口。
不要让女士久等哦。
暨半夏从学校便直接分别之后,会长如此叮嘱着,离开了,从我的家中。
送别了会长后,我坐回了客厅的单人沙发上——因为维茵正坐在主沙发上面,望着眼前茶几上散落的两张电影票发呆。
明天上午的,当下热门科幻电影的特等席两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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