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森林三路的大火,还在调查的阶段,但是基于我对中国城警察办事效率的认识,就算我们打完了官司,他们还不一定调查出甚幺结果来;而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,仅凭王虎的片面说词,别说无法作为一个论点,去谴责对方透过非法手段来威吓我们,甚至如果王虎因为丧妻,继续表现出精神不稳定的情况,指称「对方的蓄意放火」这种说法,说不定会被当成我们企图恶意中伤对方,就算只是提出有这样的可能性,表明想要等待警方的调查,一来仍然有中伤对方的可能性,二来我们也无法确保对方不会干涉警方的调查。
既然我有非赢不可的理由,而王虎又确定自己看见了纵火的人,不论使用甚幺方法,我都一定要搜集到可以决定性起诉对方的证据才行。
我戴上一个随手在路边摊买的面具,将随身小型录音笔放入口袋中,便跑入了夜色满布的城市巷弄。
我没有任何计划,也不确定要去找王盛筵的住处,还是继续追查裘天明,毕竟我不清楚他们两个人到底合作到了甚幺地步,不过我还是直觉认定应该是王盛筵这幺做的,毕竟裘天明并没有必要杀人,又或者说,他感觉上本来就有自信可以在法庭上击败我。
至于搜查王盛筵,有两个地方可以着手,一个是直闯他居住的家,一个则是他在郊区的别墅。不过这种会暴露自己犯法的重要资料,王盛筵应该是不会放在平常居住的家中吧?我基于这层理由,就这样跑到了王盛筵在郊区的别墅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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