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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我才发现,爱一个没有那幺懂得回应妳的人,最可怕的不是失望。
是妳明明已经失望了,却还是会在心里替他找理由。
我只花了三个月,就把自己的真心全交出去了。
现在想起来,那几乎是一件很可怕的事。
三个月而已。
我就已经把辰均放进我的生活里,放进我的相簿里,放进那些原本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地方。
我拉着他拍很多很多照片。
吃饭要拍,出去玩要拍,走在路上看到一点好看的光,也想把他拉过来一起留下。
有时候他只是很普通地站在那里,我却觉得那个画面很珍贵。
不是因为那一刻真的有多特别。
而是那时候的我,太想相信我们会有以后。
我以为照片拍得越多,回忆就会越深。
我以为一起去过越多地方,两个人就越不容易走散。
我以为只要我的生活里到处都有他的痕迹,他就真的会慢慢变成我人生里很重要、很重要的人。
所以我带他去很多地方。
带他吃我喜欢的东西,陪他体验我觉得有趣的事,也和他玩遍那些可以两个人一起合作的游戏。
那时候的我,很像一个急着献宝的小孩。
捧着自己全部的世界,眼睛亮亮地对他说,你看,这是我喜欢的。
你也一起喜欢,好不好?
我把我会过的生活,递给了他。
很完整。
也很没有保留。
那一年,是我以为他最爱我的样子。
也是我最像自己的时候。
那时候的我,真的很像太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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