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一同在针尖上生活,如此便可以遗忘因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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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红绢从北方来,家里世代都是做屠户的。他十岁那年,当兵的二叔受了腿伤,一瘸一拐地回了家,还带回了一匹军马。他说自己立了大功,马是将军表彰他的。全乡只有这一匹马,因此人人都羡慕二叔漂亮的马和他光耀的荣誉。
二叔家里没有儿子,父亲把柳红绢过继了过去,柳红绢便有了学骑马的特权。二姨娘家是破落的小贵族,他读过点书,红绢这名,便是他起的,写法也是他教的。一家人本过着安稳的日子,可好景不长,神气的二叔骑着神气的马,在路过那条走过千万次的自酒垆归家的路上,从马上掉下摔死了。
漂亮的马还活着。照顾马的工作便落到了柳红绢头上。他日日用清水擦拭健马,仿佛对待最亲密的朋友。可二叔死后,二姨背上长起了脓疮,那脓疮越长越多,而且疼痛无比,到最后竟然使二姨起不得床了。柳红绢仍然做着家里屠户的行当,每日除了擦拭马的身子之外,还要擦拭二姨腐烂的身子,伺候屎尿。
不幸的日子还没有结束。一个日光熹微的下午,二姨翻身时压破了脓疮,疼痛驱使他用手四下摸索,腥臭的脓液也被扣入了指甲缝里。柳红绢听见叫声,便拿毛巾过来擦拭秽物,二姨的手指抓住他的肩膀,痛苦和自尊使他嘶哑地叫喊:“杀了我!”于是柳红绢从灶台边捡起了那把平日杀鸡的刀。杀人的时候,鲜血溅到了窗纸上,那痕迹好像蛾子的一只翅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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