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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他真的捧起那只鸟,他只知道没有什幺比处于死亡之时更让人慕恋的生命。

-----正文-----

他开始给吕胜男带早餐,路口的油条包子豆浆。他早上总是最早到的,所以最早到的油条包子豆浆就能最早地出现在吕胜男桌面。二排三组。然后这些油条包子豆浆又最早地囫囵个进班级垃圾桶。他有时候怀疑吕胜男是知道的,他坐在后排,偷看吕胜男挺直的后背,辫子和她一样挺直,柔软地挺直着,然后他的目光往往和第一排回头的张少芳碰个正着。张少芳毫无芥蒂地把放在吕胜男辫子上的目光匀给他一点,露出那种心照不宣的笑,然后飞快地转过头去,因为老师的粉笔头扔得很准,尤其是难度等级为负的第一排。

他厌恶张少芳这样的眼神,那不是因为温柔宽容或者别的什幺带来的毫无芥蒂,而是张少芳把他当作一个毫无竞争力的对手的毫无芥蒂。那个眼神的棱角把他的胸口划开,再粗糙地填进石头,让他沉甸甸地行走。他盯住张少芳形状优美的头颅,头颅上的乌青的头发,会沁出汗水的发丝纠结在阳光里,灰尘在上面跳舞。也许应该有更多的灰尘,能在那个头颅留下乌青的痕迹。

他构思如何写一个久违的人。从一开始相遇,他们理应在很小的时候相遇,相遇不会有特意的浪漫,但是必须是一个阳光很晃眼的午后。他和Lucy,他向Lucy走去,或者Lucy向他走来,他脸上挂着招展的笑容。那种笑容不是他自己式的,是张少芳踢完一场胜利足球赛的那个大汗淋漓式的笑。但是那时候他和Lucy还没有来得及很熟,于是他们简单地打个招呼。可是相遇应该是一件特殊事件,他可以记得很牢。他想打比方,他的语文老师常常批评他比方打得太多太滥,不符合大众审美。他曾经写生命,像从地上捡来的一只被开膛破肚的雏鸟,徘徊在生与死之间,他和它一同颤抖,他颤抖着从垂危中看见它的生命。他知道他应该同别人一样写石头缝里的绿色植物,或者飞在天空的雄鹰,张开大得隐天蔽日的翅膀教人来膜拜的生命,规规矩矩毫无惊险的,但是当他真的捧起那只鸟,他只知道没有什幺比处于死亡之时更让人慕恋的生命,有一种笃定的奋不顾身。老师是不会懂的。没有人会懂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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